监事会已指定首席行政干事为负责每年为监事会预算授权下的所有基金编制建议预算的官员. 县级部门每年都会提交资金申请, 然后由县行政办公室根据用于资助县服务的估计收入进行汇编和优先排序,并将结果建议提交监事会审议.
州法律、县预算法(政府法典第29000条), 以及县令, 政策, 编制预算的程序规定了许多条件和要求. 该县的财政年度从7月1日开始,到下一个日历年的6月30日结束. 由法律规定, 监事会必须在6月30日前批准建议预算,以便在最终预算通过之前批准任何支出. 最终预算, 包括委员会在公开聆讯后指示作出的任何修订, 直到10月2日才需要被采纳. 一经董事会通过, 最后预算文件由审计长办公室编制.